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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上、限上!望江县“四上”企业培育方案、奖励扶持政策-尊龙凯时首页

文字: 2023/12/1    浏览次数:62    

望江县为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制定了《“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3)》。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含大个体下面就来看看具体的培育方案,望江县有想要入规成为规上企业的,可以咨询小编指导申报。

 

望江县四上企业政策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四上”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临规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总体思路,坚持创新发展,促进“四上”企业调结构、扩总量,强管理、上水平,有效提高“四上”企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到2023年末,全县“四上”企业达到532家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分别达到200家、216家、52家、64家以上,力争取得更好效果。

 

二、工作举措

(一)深入排查摸底

1.按照“统筹谋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县科经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等部门要牵头抓总,发挥好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归集和分析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电力等部门涉企数据和信息,评估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及时筛选符合“入规”条件的企业,督促引导企业主动申报“入规”。

 

2.各职能部门要摸清牵头领域可培育的潜力企业名单,重点对从事工业、批零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法人进行调查摸底,对临规企业跟踪培育,全面掌握经营管理动态,达标后及时申报“四上”企业,做到应统尽统。同时对从事工业、批零住宿餐饮业、服务业经营活动达到相应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进行调查摸底,将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个体户纳入报表统计范围。

 

3.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回头看”,对近六年来招商引资项目、享受支持政策的企业,逐一进行跟踪分析,对达到约定产值税收的,全面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未达限入规的,培育并督促企业达限入规;对违反协议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同时依托现有市场主体规模,在全力摸排符合入规企业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建立完善信息库

1.建立“四上”重点企业培育库,将临规企业纳入“四上”重点企业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跟踪在库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引导营业收入已达到规模但未“入规入统”企业“升规”,做到应入尽入、应统尽统。

 

2.建立“退规风险企业库”,将存在退规风险的企业纳入“退规风险企业库”,定期走访调研,及时掌握企业动态。除对产能严重过剩、过度消耗资源、产品档次低等企业通过市场淘汰出清外,对其他有潜力的企业,要整合政策和要素资源,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住生产经营,努力稳定存量企业。

 

(三)坚持重点培育

1.推进小微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县科经局牵头,将县示范创业园、中国(望江)纺织服装产业园、亮亮轻纺产业园、长岭纺织产业园等工业集中区内以及其他乡镇内,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工业企业,近三年招商引资企业及已经投产投资超2000万元项目列为重点培育对象。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并滚动修编后备企业库,力争做大入规纳统。

 

2.推动批零住餐企业、个体户上限入库。县商务局积极发挥《望江县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政策二十条》(望政秘〔202232号)、《望江县促进商贸经济加快发展十条政策的暂行办法》(望政办〔202112号)的政策效应,强化部门协作,通过入企宣传、上门指导等方式,调查核实批零住餐小微企业经营情况。将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或年纳税额超50万元;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30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15万元;住宿餐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150万—20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10万元的企业列为重点培育对象。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批零住餐企业、个体户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活动,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市场信用环境。经认定为放心消费示范的单位优先申报“食安安徽”品牌企业,优先列入政府采购范围。充分发挥电商协会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动员电商企业入限。

 

3.鼓励服务业上规模。县发改委牵头在全面摸底排查我县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发展基础上,把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列入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县经开区、各乡镇和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辖区或所属行业规下服务业提质和升级,对临规的服务业企业实行精准培育。按照入统入规的时间节点及流程要求,与县统计局做好业务衔接,确保企业及早入规入统。

 

4.助推建筑业和建筑服务业入规入统。落实建筑业企业“双招双引”激励政策,积极招引县外优质建筑业企业。鼓励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央企或国有大型建筑企业与县建筑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在资质申请方面予以支持。全力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提升,组织具有良好发展基础的建筑业企业加快工程业绩积累和专业人员培育。支持建筑企业与省内外优质企业联合,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其工程业绩在联合体各方资质升级和投标时予以认可。组建中小企业网上商城,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或100万元以下建筑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在网上商城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或100万元以上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应预留该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在网上商城采购。

 

(四)指导入规入统

1.统计部门全面分析涉企数据和信息,帮助指导企业做好资料整理申报和审核工作,提高申报时效和通过率。税务部门建立有利于规上规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赋环境,及时为“四上”企业做好税务登记。

 

2.发改、科经、住建、商务、统计、税务部门每半年为拟入规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骨干、统计专干等人员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帮助指导企业做好资料整理申报,提高申报实效和通过率,确保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能够及时纳入统计。

 

3.强化县乡联动协作,“四上”企业培育牵头部门与县经开区、乡镇的年度目标任务实行责任捆绑。县经开区、各乡镇参照本方案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培育对象、时间节点、培育措施。牵头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抓实抓细,主动与开发区、各乡镇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定期调度,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完成“四上”企业的培育工作任务。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奖励支持

各类财政资金优先对符合条件的“四上”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给予奖励支持。根据《望江县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政策二十条》(望政秘〔202232号)对新入规企业进行奖补。加强涉税服务,做好企业“入规”后实际税赋的跟踪分析,落实落细各项惠企政策,帮助企业充分享受税费减免红利。

 

除享受《望江县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政策二十条》(望政秘〔202232号)对新入规企业进行奖补政策外,考虑疫情因素,决定从202211日起,在望江正常生产经营、暂未入规的存量企业在20221231日前入规,经审核认定,按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当年度对县级实际贡献额前三年100%、后三年50%给予奖励扶持;暂未入规的存量企业在20231231日前入规,按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当年度对县级实际贡献额前一年100%、后一年50%给予奖励扶持。

 

(二)完善惩戒机制

对符合纳入标准且积极配合、申报的企业,优先享受“四上”企业培育相关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市场监管、税务、统计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检查,提升服务质量,督促企业积极入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保障“四上”企业单位应统尽统。

 

(三)强化倾斜政策

1.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帮助企业准确掌握并及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对地方产业的专项支持,在申请上报或审批专项支持时优先考虑在库和拟入库“四上”企业。

2.在资源配置、专项申报、公共服务、政府采购等方面优先考虑在库“四上”企业。

3.优先推荐在库“四上”企业负责人参与全县年度评选活动,并以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四)明确扶持政策

1.根据“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实际和我县产业发展情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县财政局(金融办)、县人行要协调驻县各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各项支持企业的政策性信贷业务,采取灵活多样的信贷担保方式,将贷款投向正在发展中急需资金支持的“四上”企业,逐年增加对企业的贷款规模,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2.县科经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金融办)、县资规局、县发改委等职能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在企业用电需求保障、医保及慢病定点政策、职工技能培训补贴、金融帮扶过桥资金、用地需求、信用评定等方面给予入规上限企业优先考虑。

3.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扶持及激励政策,严格落实。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望江县“四上”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每周一举行部门会商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改进不足,统筹协调解决问题。各乡镇(街道)和县经开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落实。

 

(二)加强监测调度

建立由发改、科经、住建、商务部门分别牵头,统计、市场监管、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发改、科经、住建、商务、统计、税务、资规等部门分别明确一名牵头领导、一名科室负责人,组成新增“四上”企业工作专班,加强对各地各相关单位工作情况的督促,定期调度通报,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报告,实时掌握新增、净增企业数,以及在库在报、保基数和退库企业等情况,开展专题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三)加强宣传引导

以各部门排查摸底出的符合“入规入统”条件的企业、个体户为重点,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以政策推送、在线解答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服务,持续加强对我县出台的《望江县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政策二十条》、《望江县促进商贸经济加快发展十条政策的暂行办法》以及其他“四上”企业优惠条件等扶持政策的宣传工作,并发动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共同为“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创造良好工作氛围,提升政策覆盖面和知晓率,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入规入统”。

 

(四)加强督查考核

由工作专班根据需要定期不定期对县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进行督查,以通报、交办、约谈等方式倒逼工作落实。“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纳入每年综合目标考核,由主管部门强化推进具体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占经济考核20%权重。完成任务得满分,每少一个扣一分,每增加一个加1.5分。县政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培育及入库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当年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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