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龙凯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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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市组织征集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的通知-ag尊龙凯时·中国官方网站
1.市科技局受理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以系统提交时间为准)。
2.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对发榜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严格审查。
3.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需于2021年6月16日将推荐函及汇总表报至市科技局规划科。
4.具体要求详见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征集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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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组织征集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的通知
为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我省产业发展的关键核 心技术难题,根据《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皖科资 〔2019〕33号)和《2021年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专项实 施方案》,现公开征集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需求领域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 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节能环保、绿色食品、智能家电、新材 料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提出“卡脖子”核心技术、基础共性技术 等重大技术需求。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
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发榜方,是指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的、省内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征集条件
发榜方(即项目需求申报单位)和主持人等除应符合省科技重 大专项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项目需求应为聚焦制约产业或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重 大公益性共性技术以及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项目实施周期 原则上不超过3年。
2. 项目需求应包含明确的成果形式、技术指标、预期完成时限、 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未获得省级 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
3. 发榜方不得存在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 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4. 发榜方2019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 2%,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保证项目完 成后能率先在企业推广应用。
5. 发榜方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工作程序
1. 网上征集。发榜方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 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按系统要求 填写项目需求申报材料。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1年5月26 日8: 00,关闭时间:2021年6月24 h 17: 30(市科技局归口推 荐的项目需求征集截止时间以所在市科技局通知为准)。
2. 审核推荐。各市科技局协调相关部门,对发榜方所提供材料 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 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 核查,出具书面审查推荐意见,于2021年6月24日17:30前完成 网上审核推荐工作,6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送至省政务中 心科技厅窗口。
3. 榜单发布。省科技厅牵头组织专家,对各市科技局推荐的项 目需求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论证,择优遴选出影响力大、公益性强、 应用面广的项目需求,经厅务会议审议后,通过厅门户网站、同心 科创工程、长三角创新挑战赛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榜,招引揭榜 单位。
四、申报材料
发榜方在线填报以下材料:
1. 填报《安徽省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 申报书》(http: //kjgl. ahinfo. org. cn/egrantweb/ ) o
2. 发榜方2019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或超过 2%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企业2019年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 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研发费用为准,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 另附证明;统计部门数据做重要参考)。
3. 提供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2020年新成立的单位,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及研发费用明细 账。
五、 推荐名额
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项目需求征集推荐。每个市推荐不超过2 项,其中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3个市各增加1项,合肥综合 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城市合肥市再增加1项。
六、 支持方式
1. 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省财政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 发榜方最高1000万元/项配套支持;对符合《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 策》(皖政〔2017〕52号)规定加大支持的相关区域项目,支持资 金上浮20%。
2. 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所在市县先行投入支持,并作为申 报省财政配套支持的条件之一。省财政支持资金、市县先行投入资 金、发榜方自筹资金比例和使用管理等,按照《安徽省科技重大专
项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 省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 总额以及申报省支持资金额度。
4. 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首次资金拨付证明作为省财政支持 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