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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安徽省中小微企业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申报条件、流程及时间-ag尊龙凯时·中国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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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发布日之前,已征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应予减免的费款,可抵减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费款或予以退还。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本通知所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其中,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缴费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缴费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
2021年度开业但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2022年度新开业的,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本通知所称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对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列行业以外的缴费人,以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缴费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三、向中小微企业征收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现有费率的90%征收。
四、奖补好处
中小微企业已依法享受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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