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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公示!附上2021年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认定条件材料内容-ag尊龙凯时·中国官方网站
关于2020年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通过名单已经公示!本文将为大家详细列举出关于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名单。关于2021年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认定条件材料内容,企业也可以提前了解知悉,关于如何去申报,请直接咨询以下指导电话为您解答!
政策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586;15855199550(专人指导)
2020年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名单 |
||
序号 |
基地名称 |
运营单位名称 |
1 |
中安创谷科技园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 |
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
2 |
中科院合肥创新院创业基地 |
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有限公司 |
3 |
星梦园创业基地 |
安徽星梦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 |
青网科技园 |
青网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 |
“天翅创”众创空间 |
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公司 |
6 |
腾讯众创空间(合肥)创业基地 |
合肥新青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7 |
阿里云创新中心(合肥高新)基地 |
合肥迪比空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8 |
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 |
合肥中关村协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9 |
宝湾国际商贸物流产业园 |
合肥宝湾国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 |
易企创业孵化基地 |
安徽易企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11 |
新安肥东双创产业园 |
安徽皖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12 |
桃花智谷创业园 |
合肥智闻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13 |
浙大校友合肥科创中心 |
合肥友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4 |
莲花智谷创业园 |
合肥智生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15 |
体育智谷 |
合肥市云联鸿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6 |
合工大智能院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 |
17 |
中科先进制造创新产业园 |
合肥中科先进制造创新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18 |
钰丰创业园 |
合肥市钰丰房屋租赁管理有限公司 |
19 |
红枫智谷创业园 |
合肥智竹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20 |
24号智工场 |
合肥智赫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21 |
安徽中佳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
安徽中佳铁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2 |
联海云创港 |
合肥联海商务有限公司 |
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认定条件
(一)入驻小微企业20家以上,从业人员300人以上,能够平稳运营,可持续发展。
(二)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2年以上,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创业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三)创业基地建筑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四)具有丰富的创业服务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创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6人,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
(五)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到总服务量的10%以上;能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认定要求
(一)基本服务。为入驻小微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仓储物流、物业及后勤保障等基本服务。
(二)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
(三)信息咨询。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5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4次以上。
(四)政务代理。加强与经信、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沟通协调,提供政务代理服务,年服务企业30家次以上。
(五)投融资服务。与银行、担保、风投、小贷、融资服务等各类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服务,年服务企业15家次以上,年组织融资对接活动2次以上。
(六)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200人次以上。
(七)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4次以上。
(八)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
(九)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
(十)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会计、专利、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
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认定材料
(一)“示范基地”申请报告;
(二)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含基地内容);
(四)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六)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七)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关于申报详情,请直接咨询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 (微信同号)qq:2885169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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